各位同学:2008年3月-----2008年4月电费已公布,请同学们于2008年5月19日-----2008年5月24日18:00之前到东区动力公司办公室缴纳电费,若有异议,到东区动力公司查询。 逾期不交电费的宿舍,每天将收取2‰滞纳金,并停止供电。交纳电费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。请同学们相互转告,谢谢合作!!!
交费时间:上午8:00------11:40 下午14:30-----17:45
动力公司2008年5月19日
Copyright © 2007 许昌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旧版网站 071030 Access版 Finish(SP2) All Rights Reserved
| 我校简介 | 版权声明 | 投稿需知 | 网站地图 | 联系我们 | 帮助中心 |
请使用1024*768分辨率、IE6.0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
技术支持 雨辰 QQ 10821858 TEL 13103888885 页面执行时间:296.875毫秒